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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最新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浏览:1177 作者:管理员

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2024】


一、学校介绍

      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唯一一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和35个本科专业。学校建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中医学和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2023年继续面向社会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学术型硕专业(推荐)】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统考科目

中医学(1005

中医基础理论

英语

中医临床基础

中医医史文献

方剂学

中医诊断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外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中医儿科学

中医五官科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结合(1006

中西医结合基础(检验医学、康复医学、影像医学、老年护理等方面研究)

英语

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外科、妇科、骨科、急诊、儿科、眼科、耳鼻喉、皮肤性病、口腔科、麻醉学等疾病方面的研究)

中药学(1008

中药学

英语

药学(1007

药物化学

英语

药剂学

生药学

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理学

【专业型硕士两门统考)】

类别名称

二级学科

统考科目

中医(1057

中医内科学

英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一版

中医外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中医儿科学

中医五官科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

全科医学(中医)

以上每专业限招150人


二、报考条件

    1、申请学术型硕士需要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满3年

    2、申请专业型硕士需要大学本科毕业其有学士学位,同时还需要规培证书或者正在规培的证明。

    3、原则上申请专业与报名人员取得前置学历的专业相近。

三、报名材料提交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扫描件、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学士学位证扫描件、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学籍验证报告);

    4、白底、蓝底两寸高清电子相片各一份;

    5、同等学历申硕报名表

    6、规培证书或正在规培证书扫描件(专硕需要提供)。


四、申硕流程

    (一)注册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学信网-同等学力申硕信息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注册,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资料填写。

    (二)现场确认

学员提交注册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指纹,并现场拍照,最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通过学员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三)课程考核

1.学位课程考核。学校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计划,采用线上平台和线下讲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学员在规定时效内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结课考试,通过并授予相应学分。

2.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专业免考学科综合,具体以申请人报考当年教育部出台的细则为准。

学员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有1次机会)

    (四)临床能力考核(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学员须在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国家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进行论文开题及撰写。

2.学员须在统考通过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分委会审议,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后,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3.经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伪造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资料的;

2)申请人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

3)申请人存在统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确认时间:①2023年11月18日,②2024年3月(待定)

本年度即将满额,

如报名请抓紧联系我们吧!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武汉工程大学科技孵化器大楼1516室

徐老师:15623456001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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